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现金网络红包,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派发的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其他。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一条
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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