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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渎职

qqpindaovip 2022-11-06 杂谈 140 ℃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无合法理由不立案也不开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2020年10月12日,本人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向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提起民事诉讼。10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通过短信告知本人要求提供所谓的电子平台账号,本人实在感到莫名其妙,遂打电话咨询承办法官楼三丹,尽管通过12368多次下工单和拨打其办公电话联系该法官,但该法官就是不接电话也不理会工单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即使偶尔接到当事人的电话也是极不耐烦,及其冷漠,拒不解释什么是电子平台账号。不得已之下,本人只好提供了本人注册的今日头条的电子平台账号。 随后,该法院立案迟迟不对该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在此期间,本人也多次拨打12368对此事进行举报和投诉,但主办法官和立案庭却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直到两个月后,才以有关规定为由终止审核。至于是什么有关规定,在回复中却只字未提。此后,本人也几乎每天拨打12368和法官电话要求解释并且要求如果不立案就开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但是,无论是当事法官楼三丹还是立案庭都对本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仍然是置之不理。更为恶劣的是,半年本人要求楼三丹联系本人解释不立案的原因,通过12368热线向其下过三十多个工单,她却一次也不与当事人联系,作为承办法官如此的冷漠和不负责任,实在是匪夷所思。 同时,作为监管部门的监察室对此事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个法官如此行径已经触犯了《法官法》、《民事诉讼法》,甚至可以说是渎职行为,本人这半年来拨打12368次数已不下百次,却没有对此事进行强势介入,而是不闻不问,姑息纵容,对下属法官和机构的错误行为进行制止和应有的处罚。 综上所述,本人要求如下 (1)责令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本案重新审核,如符合《民事诉讼法》和《互联网法院立案规则》的规定的,请予以立案,如不符合规定,也请详细告知不立案原因,而不是以有关规定之类的含糊其辞的语言进行敷衍搪塞,并且开立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以保障本人合法的上诉的权利。 (2)对于本案中的拖延办案,有案不立,刁难欺骗当事人的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责令相关责任人对本人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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